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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腐殖酸可溶性肥料DB240-2003 前 言 本标准由湖北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妍睿、徐辉、何迅、巩细明、熊翠华、余文畅、李晶。 本标准于2003年2首次发布。
含腐殖酸叶面肥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腐殖酸叶面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含腐殖酸、腐殖酸盐的叶面肥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中“修约值比较法” GB/T 6678—1986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1986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8569—1997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 8572—1988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6~GB/T 8577—19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GB/T 9738—1988 化学试剂 水不溶物测定通用方法 GB/T 14539.1—1993 复混肥料中砷、镉、铅的测定 试样溶液制备 GB/T 14539.2—1993 复混肥料中砷的测定方法 GB/T 14539.3—1993 复混肥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4539.4—1993 复混肥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15063—200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 17420—1998 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GB 18382—200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HG/T 2843 化肥产品 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肥料 fertilizer 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物料。 3.2 大量元素(主要养分) primary nutrient:macronutrient 对元素氮、磷、钾的通称。 3.3 标明量 declarable content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在肥料标签或质量证明书上标明的元素(或氧化物)含量。 4 要求 含腐殖酸叶面肥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表1 含腐殖酸叶面肥料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固体 水剂(膏剂)
普通型 以抗旱为主
腐 殖 酸 (盐) , % 或g/L(水剂) ≥ 8.0 30.0 40.0
大量元素(N+P2O5+K2O), % 或g/L(水剂) ≥ 35.0 350.0 200.0
水不溶物含量, % ≤ 5.0
酸碱度(pH)(固体:1+250倍水溶液) 8.0~11.0
水分含量, % ≤ 5.0 /
有害
元素 砷(As)(以元素计), % ≤ 0.002
镉(Cd)(以元素计), % ≤ 0.002
铅(Pb)(以元素计), % ≤ 0.01
注1:含腐殖酸叶面肥料分为固体和水剂(或膏剂);
注2:大量元素指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养分含量之和,单个养分含量小于4.0%的不计;
注3:产品氯离子(Cl-)(以元素计)含量大于2.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可不检验该项目;包装容器上未标明”含氯”,应检验该项目。
5 试验方法 5.1 腐殖酸(盐)含量的测定 5.1.1 原理 水溶性的腐殖酸(盐)在强酸性溶液中能被重铬酸钾氧化,用重铬酸钾将腐殖酸中的碳氧化成二氧化碳,根据重铬酸钾的消耗量和原料中腐殖酸的碳系数计算腐殖酸的含量。 5.1.2 试剂和材料 5.1.2.1 本方法所用试剂、水及溶液的配制,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应符合HG/T 2843中规定。 5.1.2.2 硫酸。 5.1.2.3 重铬酸钾。 5.1.2.4 重铬酸钾溶液:c(1/6K2Cr2O7)= 0.8mol/L。 5.1.2.5 称取40g重铬酸钾溶于1000mL水中,储存于细口瓶中待用。 5.1.2.6 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c[(NH4)2Fe(SO4)2] = 0.1 mol/L。 5.1.2.7 邻菲罗啉—硫酸亚铁铵混合指示液。 5.1.3 仪器和设备 通常实验室仪器和恒温水浴:温度控制范围(室温~1000C)。 5.1.4 分析步聚 固体:称取约1.0g(精确至0.0001g)分析样品放入100mL容量瓶中,加入70mL水,反复摇动,待样品全部溶解后,定容。 水剂(或膏剂):按腐殖酸含量为0.4g称取样样品,用适量水稀释后倒入500mL容量瓶中,反复洗涤,将每次的洗涤液倒入容量瓶中,摇荡数次,定容。 准确移取样液5.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5.0mL重铬酸钾(5.1.2.4),缓缓加入15mL硫酸(5.1.2.2),于沸水浴中加热氧化30min。将氧化后的溶液从水浴上取下,冷却至室温,加入约70mL水、3滴邻菲罗啉-硫酸亚铁铵混合指示液(5.1.2.7),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5.1.2.6)滴定,溶液由橙色经绿色转变为砖红色为终点。 除不加试样外,按照上述步聚进行空白试验。
5.1.5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中腐殖酸(盐)含量(X)按式(1)、式(2)、式(3)表示:
0.003(V0-V1)c V2 固体: X = ————————×———×100×K ………………(1) m V3
0.003(V0-V1)c V2 水剂: X2(g/L)= ————————×———×1000×K ……………(2) V V3
0.003(V0-V1)c V2 膏剂: X3(g/L)= ————————×———×1000×K …………(3) m/ρ V3
式中: V0 ——滴定空白所消耗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1 ——滴定试料所消耗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 ——试液的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3 ——测定时所取试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 ——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0.003 ——与1.00 mL硫酸亚铁铵标准滴定溶液 [c(NH4)2Fe(SO4)2]=1.000 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碳质量; K ——原料的纯腐殖酸(盐)碳系数 ,数值为1.724; 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v —— 称取试样(水剂)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ρ—— 试样(膏剂)的比重,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注 1:除不加试样外,按照上述步聚进行空白试验; 注 2: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1.6 允误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6%;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1.2%。 5.2 氮含量的测定 按GB 8572—1988 的规定进行。 5.3 有效磷的测定 5.3.1 原理 用水提取产品中有效磷,提取液中的磷酸根离子在酸性介质中与喹钼柠酮试剂生成黄色磷钼酸喹啉沉淀,用磷钼酸喹啉重量法测定磷的含量。 5.3.2 试剂和材料 5.3.2.1 本方法所用试剂、水及溶液的配制,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应符合HG/T 2843中规定。 5.3.2.2 喹钼磷酮试剂。 5.3.2.3 硝酸,(1+1)溶液。 5.3.3 仪器和设备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设备。 5.3.4 分析步骤 5.3.4.1 称量: 称(量)取含有100mg~200mg五氧化二磷的试样,精确至0.0001g。 5.3.4.2 提取: 将样品倾入预先加入200mL水和5mL硝酸溶液(5.3.2.3)的250mL烧杯中,待样品全部溶解,干过滤至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待用。 5.3.4.3 测定: 用单标线吸管吸取25ml溶液(五氧化二磷质量在10mg~20mg),移入500ml烧杯中,加入10ml硝酸溶液(5.3.2.3),用水稀稀释至100ml。在电炉上加热至沸,取下,加入35ml喹钼磷酮试剂(5.3.2.2),盖上表面皿,在电热板上微沸1min,或置于近沸水浴中保温至沉淀分层,取出烧杯,冷却至室温。用预先在180℃±2℃干燥箱内干燥至恒重的玻璃坩埚式滤器过滤,先将上层清液滤完,然后用倾斜法洗涤沉淀1次~2次,每次用25ml水,将沉淀连同滤器置于180℃±2℃干燥箱内,待温度达到180℃后,干燥45min,取出移入干燥箱内,冷却至室温,称量。 5.3.4.4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须与试样测定采用完全相同的试剂、用量和分析步骤,进行平行操作。 5.3.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有效磷(P2O5)含量X2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
(m1-m2)×0.03207 X1 = ——————————— × 100 …………………………(4) 25 m×———— 250 其中: m1——磷钼酸喹啉沉淀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空白试验所得磷钼酸喹啉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料质量,单位为克(g); 0.03207——磷钼酸喹啉质量换算为五氧化二磷质量的系数。 注: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3.4.6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0%。 5.4 钾含量的测定 5.4.1 测定原理 在弱碱性介质中,以四苯基合硼酸钠溶液沉淀试样中的钾离子。为了防止铵离子以及其它阳离子的干扰,可预先加入适量的甲醛溶液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EDTA),使铵离子与甲醛反应生成六亚甲基四胺,其它阳离子与乙二铵四乙酸二钠盐生成稳定的化合物。 5.4.2 试剂 5.4.2.1 本方法所用试剂、水及溶液的配制,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应符合HG/T 2843中规定。 5.4.2.2 四苯基合硼酸钠: 15g/L溶液,取15g四苯基合硼酸钠溶解于960ml水中,加4ml氢氧化钠溶液(5.4.2.6)和100g/L六水氯化镁溶液20ml,搅拌15min,静置后用滤纸过滤。 该溶液贮存棕色瓶或塑料瓶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限。 5.4.2.3 四苯硼钠洗涤液: 用10体积的水稀释1体积的四苯硼酸钠溶液(5.4.2.2)。 5.4.2.4 EDTA: 40g/L溶液。
5.4.2.5 甲醛: 约30%或37%(m/m)溶液。 5.4.2.6 氢氧化钠溶液: 400g/L。 5.4.2.7 酚酞5g/L乙醇溶液: 溶解0.5g酚酞于95%(V/V)100ml乙醇中。 5.4.3 仪器、设备 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5.4.4 分析步骤 称取含氧化钾约400mg的试样(准确至0.0001g)。 将试样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约150ml水,加热煮沸30min,冷却,定量转移到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最初50ml滤液。 取上述清液25ml,置于200ml烧杯中,加EDTA溶液(5.4.2.4)20ml(含阳离子较多时可加40ml),加2滴~3滴酚酞溶液(5.4.2.7),滴加氢氧化钠溶液(5.4.2.6)至红色出现时,再过量1ml,加甲醛溶液(5.4.2.5)(按1mg氮加约60mg甲醛计算),若红色消失,用氢氧化钠溶液(5.4.2.6)调至红色,在通风风厨内加热煮沸15min ,冷却。在不断搅拌下,逐滴加入四苯基合硼酸钠溶液(5.4.2.2),加入量为每含氧化钾1mg,加四苯基合硼酸钠溶液(5.4.2.2)0.5ml,并过量约7ml,继续搅拌1min,静置15min以上,用倾滤法将沉淀过滤倾入120℃下预先干燥至恒重的4号玻璃坩埚内,用四苯硼酸钠洗涤溶液(5.4.2.3)洗滴沉淀5次~7次,将盛有沉淀的坩埚置入120±5℃干燥箱中,干燥1.5h,然后放在干燥器内冷却,称重。 5.4.5 空白试验 除不加试样外,测定手续及试剂量均与上述步骤相同。 5.4.6 分析结果的计算 钾(以K20计)的 含量(X3)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5)计算:
[(m2-m1)-(m4-m3)]×0.1314 X3 = ——————————————×100 …………(5) 25 m0 ×———— 250 式中: mo——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 ——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 m2——盛有沉淀的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 m3——空白试验的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 m4——空白试验过滤后的坩埚质量,单位为克(g); 0.1314——四苯基合硼酸钾换算为氧化钾质量的系数。 注: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4.7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0.30% ;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0.60% 。 5.5 水分的测定 按照GB/T 8576~GB/T 8577—1988 的规定进行。 5.6 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照GB/T 9738—1988 的规定进行。
5.7 pH值的测定 按照GB/T 17420—1998 的规定进行。 5.8 砷的测定 按照GB/T 14539.1—1993 的规定进行试样溶液制备,按照GB/T 14539.2—1993 的规定进行。 5.9 镉的测定 按照GB/T 14539.1—1993 的规定进行试样溶液制备,按照GB/T 14539.3—1993 的规定进行。 5.10 铅的测定 按照GB/T 14539.1—1993 的规定进行试样溶液制备,按照GB/T14539.4-1993 的规定进行。 5.11 氯离子含量测定 按照GB 15063—2001中5.7氯离子含量测定方法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 6.2 产品由生产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批号、产品净重、产品质量、生产日期及执行标准号。 6.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对所收到的含腐殖酸叶面肥料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4 Cl-含量为型式检验项目,下列情况应检测Cl-含量: a) 投产后,原料或者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b) 投产后,累计生产到一定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检验; c) 国家有关肥料质量监督、管理、登记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按GB/T 6678—1986中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液体采样按GB/T 6680-1986中2.1.1规定进行。 6.6 将抽取的样品平放,从最长对角线随即抽取若干箱,再从每箱中按上中下随机抽三袋(瓶),将样品混匀(样品总量大于200g或200ml 水剂)将样品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粘贴标签,注明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一袋(瓶)作产品检验用,一袋(瓶)密封保存备查。 6.7 如果检验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从两倍量袋(瓶)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肥料不能验收。 6.8 如果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要仲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行。 7 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7.1 本产品采用瓶装或袋装。分100g(mL)、250g(mL)、500g(mL)等规格包装,每瓶(袋)质量相对误差不超过±1%。 7.2 产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 GB 18382—2001和GB 8569—1997的规定,并标明肥料登记证号,如果Cl-≥2.0%,则应标明。每袋(瓶)应附使用说明。 7.3 本肥料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运输过程中应防压、防晒、防破裂。
来源:湖北肥料网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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